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市属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22〕11号),推动市属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市国资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市属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12月2日。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gzwkhjd@hz.shandong.cn。
联系人:刘圣磊,电话:6161006。
附件:1.关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市国资委
2022年11月28日
关于市属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现就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持续深化市属企业国企改革
(一)持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聚焦国企改革重点任务,巩固扩大改革成果,将重要成果、重要制度纳入公司章程和制度体系,推动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持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市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巩固“总部机关化”治理成效,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加强工资总额管理,建立市场化差异分配制度。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构建管理层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常态化机制。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稳慎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相对控股混改企业差异化管控试点,加强混改全过程监督,依法依规实施混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二)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深化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各级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集团和重要子企业全部设立规范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立健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规范。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切实提升董事会运行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二、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三)持续完善科技创新投入增长机制。鼓励支持市属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出台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措施,建立市属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确保研发投入保持逐年增长。对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加回。支持市属企业积极参与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科创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的,在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奖励加分。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市属企业,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团队的工资总额单列,不受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限制。发挥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作用,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市属企业以市场化手段引进组建产业科创母基金,加大对高创新性、高成长性、高引领性科技型企业投资。支持市属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对接,共建科教产融合联盟,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增加高质量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拥有核心技术数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人民银行、菏泽市银保监分局)
(四)持续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入,健全人才“引用育留”机制,提升市属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比重。通过“青鸟计划”“人才大集”“高校直通车”“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人才招引活动,搭建市场化选人用人平台,精准引育一批科技领军人物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对高层次人才、职业经理人等探索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绩效工资倾斜等薪酬激励方式,将市属企业承担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纳入企业研发费用。加强人才自主培养,深化人才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协同育人计划,支持市属企业建设高职院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培养更多技术型人才。拓宽市属企业人才交流培训渠道,组织管理人员赴行业一流企业、标杆企业、省属企业挂职锻炼和学习交流,提升综合素质。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积极落实各项人才招引政策,实现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鼓励有条件的市属企业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人才集聚地区建设高端人才飞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五)持续推进企业创新发展。强化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推进完善智慧工地、智慧水务、智慧文旅、智慧停车、智慧供热、智慧公交、智慧土壤等数字化平台建设,助力主业发展。建立市属企业数字技术运用协作共享机制,实现各领域数字信息协作共享,强化数字赋能,打破“信息孤岛”,助力企业数字化战略转型升级。鼓励支持绿色低碳环保模式创新,加大绿色发展产业发展研究,推进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进农村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加大土壤综合治理修复和保育力度,推进土壤污染调查与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探索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推动农村农业绿色发展。有序调整能源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菏泽发电厂原址建设,新上大发电机组,确保高效能源供应。推进绿色建筑数字化产业园建设,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和装备式建筑。推进采煤塌陷区建设规模化风电光伏基地,探索分布式光伏融合发展模式。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倡导绿色低碳环保出行,城市公交每年更新100辆新能源公交车,实现公交车100%纯电动化。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制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单县盐穴储气库项目建设,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构建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的创新应用生态,加快光电催化分解水制氢新材料生产基地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提升生态系统能力和碳汇能力,做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大数据局)
三、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做优做强主业
(六)持续推动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主业集中。实施全面投资预算管理和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挥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投资决策委员会作用,规范主业投资,严控非主业投资,推动市属企业做强做精主业,巩固扩大主业优势,增强核心业务能力,扩大规模效益。通过股权转让、关闭注销、破产清算、重组整合等方式,推动更多资源向主业领域集中,加快清理不具备发展优势的非主业资产和业务,在非优势领域有序退出。到2023年底,实现市属企业项目投资100%集中主业,优质资产100%装入主业,科研投入100%用于主业,非主业投资100%剥离出清。对行业相近,业务同质、板块重叠的的市属企业功能主业进行整合重组。2023年底前,完成6户左右市属企业重组整合任务,形成定位清晰、优势突出的“一业一企、一企一业”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七)持续提升主业竞争优势。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投融资优势,稳步推进由项目直接融资向平台公司融资为主转变,提高融资总量,降低融资成本。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引导市属企业把握好投资方向,促进投资良性循环,保持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提高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推动市属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完善投资评价机制,实施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协作,巩固和扩大产业链优势地位。提升交通集团、华瑞集团、文旅集团、城建集团等产业集团控链、延链能力。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补贴机制,推进实施城市公共汽电车成本规制办法,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产品转型升级,鼓励支持市属企业在装配式建筑、农副产品加工、保健食品加工等领域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开展亏损企业治理,落实“一企一策”治亏方案。市属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规模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市经济增长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八)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围绕市属企业战略定位和主业优势,引导国有资本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鲁西新区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高质量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支持市属企业与央企、省企、其他市属国企和非国有资本合资合作。鼓励支持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与高科技民营企业、重点产业中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瞪羚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开展资本合作。持续扩大有效投资,重点在基础设施项目、技改项目和产业项目上扩大有效投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通过设立基金撬动投资,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乘数效应,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人民银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菏泽黄河河务局)
四、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九)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七网行动”,建设一批支撑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加快推进雄商高铁菏泽段、徐民高速单曹段、郓城新河航道、新万福河二期侯楼至关桥段、长江路快速通道、菏泽高铁广场、菏泽市客运总站枢纽站、菏泽惠菏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项目、菏泽融媒体产业园、老城曹州、菏泽医专及其附属医院、南水北调调蓄及供水保障工程、菏泽内陆港等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点投资项目清单和重点项目调度服务机制,强化全过程跟踪督导服务,实行项目审批全程帮办代办,帮助市属企业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持续服务“231”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国有资本向“231”产业集聚,参与“一港四园”建设运营,加大国有资本对菏泽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菏泽聚融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等生物医药产业基金投资。加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对高端化工产业的股权投资和基金融资扶持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参与化解玉皇化工债务危机。推进国有资本融入机电装备制造产业,加快产品迭代升级和技术改进,解决关键技术“瓶颈”,提升品牌竞争力。推进国有资本融入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加快华瑞粮食产业发展基地、鲁西南粮油交易大市场建设,打造区域粮食产业龙头企业,构建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集群。不断优化盐产品销售结构,加强盐业市场监管整治。建设牡丹芍药加工园区,打造牡丹芍药产业一流品牌。支持绿源食品、华宝食品纳入中央储备肉重点企业。推进国有资本融入商贸物流产业,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加快物流节点中心、物流产业园区、物流枢纽、商贸物流集聚区和物联网数字平台建设。推进国有资本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全周期培育新能源材料产业,大力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菏泽市银保监分局、市林业局、市牡丹发展服务中心)
五、持续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
(十一)持续优化企业管理创新。压缩市属企业管理层级,实施组织架构扁平化改造,以创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为目标,开展全面对标一流质效提升工程。完善市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重大风险防范机制,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加强企业合规制度建设,建立高质量合规管理体系,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市属企业和重要子企业全部设立企业法律顾问,将企业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作为重大经营决策必经程序。(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
(十二)持续提升企业系统抗风险能力。推动市属企业完善经营风险管理流程,实施财务风险动态监测管理,强化企业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持续推动差异化降杠杆,防范化解财务风险。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重点监控,稳妥处理风险隐患,严防金融风险。规范担保行为,严格“明股实债”、永续债等业务监管,压降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做好债券违约风险监测处置。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落实“8抓20条”创新措施、“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控,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菏泽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
六、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十三)持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国有资本监管职能向管资本转变,突出监管重点,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出资人、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部门信息共享的大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持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以“净利润、总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发挥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和财务总监作用,对市属企业大额资金支出、银行借款、企业债券、担保贷款等重大财务风险事项实施动态监测和实时监管。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重点监控,稳妥处理风险隐患,严防金融风险。(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菏泽市银保监分局)
七、持续强化要素保障
(十四)持续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属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市属企业及权属企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企业精神培育、企业文化建设等公司治理过程。分层分类开展党性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教育,不断提高企业领导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开展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党组织领导人任免、薪酬、奖惩挂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
(十五)持续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把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青年企业家培训纳入全市培训计划。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聘、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建立常态化配备机制。建立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纠错正面清单,明确容错情形,为实干者容错免责。广泛宣传优秀企业家特别是青年企业家风采,弘扬企业家精神,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选表彰杰出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行业领军企业家,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十六)持续营造高质量发展良好生态。积极营造市属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内部环境和社会氛围,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开展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困难问题化解专项行动,有效解决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制约瓶颈。市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市属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建立可量化、可落实、可督导、可考核的推进机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市国资委负责承担市属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日常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实施年度评估,加强成果应用。推动将支持市属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纳入市直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各市直机关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主动作为,制定具体措施和推进方案,落实落地落细各项制度措施,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市属企业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靠上推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营造市属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各县区可根据实际,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考核办、市委巡察办、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