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00004333363B/2023-08910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2 月 28 日 |
标 题: | 菏泽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任殿湘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员工调入及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2 月 28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菏泽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任殿湘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员工调入及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333363B/2023-08910
- 分 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菏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标 题:菏泽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任殿湘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员工调入及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 成文日期:2023 年 02 月 28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2 月 28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任殿湘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员工调入及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菏泽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任殿湘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员工调入及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菏泽市国资委党委委员 副主任任殿湘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员工调入及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2023年2月27日,市国资委印发了《规范市属企业员工调入及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本《意见》适用于菏泽市市属国有企业及委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公职人员申请调入市属企业,市属企业之间的员工流动,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他市属国有企业已定岗定员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正式员工调入市属企业。市属企业根据生产经营迫切需要,在高层次紧缺人才资源供应紧张、短时间难以招聘到位情形下,采取公开选拔或定向引进等形式,引进在行业和领域具有突出成绩或特殊技能的人才。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调入市属企业人员及市属企业之间人员流动的资格条件,明确了调入的“申请、初审、考察、备案、入职等程序。
明确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程序,规范相关手续资料。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坚持“党管人才”“一人一议”的原则。市属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方案,通过公开选拔或定向引进的形式,与高层次紧缺人才协商达成一致后,明确引进对象、任职岗位、任职待遇等,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决议报市国资委责任科室审核备案。市国资委责任科室于5个工作日予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