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00004333363B/2023-08911 | 分 类: | 政策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2 月 28 日 |
标 题: | 市属企业员工调入的程序是什么?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2 月 28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市属企业员工调入的程序是什么?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333363B/2023-08911
- 分 类:政策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菏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标 题:市属企业员工调入的程序是什么?
- 成文日期:2023 年 02 月 28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2 月 28 日
- 内容概述:市属企业员工调入的程序是什么?
市属企业员工调入的程序是什么?
答:市属企业人员调入统一由市属企业集团总部人事主管事部门负责审核办理,经市属企业党委会研究决议后报市国资委审核备案。
(一)申请。拟调入人员向市属企业人事部门提交调入申请,写明申请调入的企业名称、调入岗位、调动事由等内容。
(二)初审。企业人事部门根据调入申请,审核调入岗位是否符合核定的定员定岗要求及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岗位资格条件,并征求调出单位或企业的意见。
(三)考察。市属企业参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要求,选派2名以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开展拟调人员考察工作。重点对个人档案、岗位身份、综合表现等进行审查。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考核人签署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党委会研究决议。考察合格后,提交市属企业集团党委研究决议。
(五)审核备案。市属企业集团党委研究同意调入后,市属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市国资委责任科室审核备案。责任科室收到调入人员调入备案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予以审核。审核不合格,退回市属企业补充材料;审核合格报分管领导提出审批意见。
(六)入职。经市国资审核备案后,调入人员正式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