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00004333363B/2023-10743 分  类: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菏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 年 08 月 25 日
标  题: 菏泽市国资委关于《菏泽市国资委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落实办法》的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年 08 月 25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菏泽市国资委关于《菏泽市国资委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落实办法》的文字解读
  • 索 引 号:11371700004333363B/2023-10743
  • 分  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菏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标  题:菏泽市国资委关于《菏泽市国资委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落实办法》的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2023 年 08 月 25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8 月 25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国资委关于《菏泽市国资委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落实办法》的文字解读

菏泽市国资委关于《菏泽市国资委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落实办法》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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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国资委关于《菏泽市国资委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落实办法》的文字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联合奖惩对信用主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针对市场主体和自然人开展激励和联合惩戒。

(一)市场主体联合惩戒

1.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

2.撤销其所获荣誉,一定期限内暂停或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二)自然人联合激励

1.在道德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先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三)自然人联合惩戒

1.实施职业禁入或从业限制;

2.限制相关任职资格,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或者撤销相关荣誉、称号;

3.限制申请优惠性政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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