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00004333363B/2023-10744 | 分 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4 月 24 日 |
标 题: | 菏泽市国资委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董事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4 月 24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菏泽市国资委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董事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333363B/2023-10744
- 分 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菏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标 题:菏泽市国资委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董事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2023 年 04 月 24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4 月 24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国资委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董事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菏泽市国资委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董事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菏泽市国资委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董事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促进以董事会建设为中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和有序运转,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菏泽市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董事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董事会运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董事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涉及四部分,共计七个方面:
(一)建立董事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设立董事会工作机构。市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不设董事会,但要明确负责董事会工作的人员和承担董事会日常事务的工作机构。
(二)建立健全沟通机制。董事长每年至少召集1次外部董事工作会议,听取外部董事对公司发展、经理层运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工作汇报和相关记录。
(三)科学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要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四)合理配备专门委员会人员。
(五)规范专门委员会运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制订各自的议事规则,具体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工作方式、议事程序等内容,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六)加强外部董事调研工作,外部董事以任职企业为单位组成调研组,结合企业中心工作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项目确定调研课题,定期开展调研工作。
(七)强化董事会会议管理,探索市国资委派员列席董事会管理制度,把市国资委的监管要求更好地体现到董事会决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