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00004333363B/2025-15780 分  类: 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信息
发布机构: 菏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 年 05 月 13 日
标  题: 菏泽市属企业混和所有制改革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年 05 月 13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菏泽市属企业混和所有制改革报告
  • 索 引 号:11371700004333363B/2025-15780
  • 分  类: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信息
  • 发布机构:菏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标  题:菏泽市属企业混和所有制改革报告
  • 成文日期:2025 年 05 月 13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5 月 13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属企业混和所有制改革报告

菏泽市属企业混和所有制改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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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菏泽市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混改企业管控的关键环节,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全流程监管,推动混改企业规范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赋能混改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混改企业管控中,市国资委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混改企业的全过程管理之中根据混改企业股权结构和控制力大小,科学确定不同类型混改企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混改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关键环节发挥把关定向作用。

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筑牢混改企业风险防线

市国资委注重在混改企业中构建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明确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监督职责,形成相互制衡、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一方面,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定期对混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管理中的问题,防范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加强对混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科学民主,防止权力滥用和决策失误。

三、规范信息披露流程,提升混改企业透明度

市国资委着力规范混改企业的信息披露流程,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经营状况、财务数据、重大事项等信息。通过建立财务总监工作报告制度,确保信息传递的高效与便捷,方便国资委、股东及时发现问题。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审核与监督,对虚假披露、误导性陈述等行为严格问责,切实保障各方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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